Lismar渦流超聲探傷儀在線檢測系統(tǒng)-上海如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荷蘭Lismar渦流探傷儀Lismar-
Lismar公司于1988年成立于荷蘭阿布考德,生產和銷售壓輥檢測系統(tǒng)和壓輥磨床,雇傭了30多名工程師對產品進行檢測分析,產品被用于鋼鐵和鋁行業(yè)。2005年,Lismar和德國Heinrich Georg公司合作,成立了GEORG Lismar公司,為機床和磨床提供磨削工具,Lismar為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了超過500臺軋輥檢測系統(tǒng),協(xié)助并服務于客戶,提供完整的技術解決方案。
Lismar開發(fā)了基于渦流技術(ET)的自動卷筒檢測系統(tǒng)。ET測試儀是一種檢測輥中表面缺陷的系統(tǒng),可以通過目視檢查而不能發(fā)現(xiàn)。Lismar ET測試儀與探頭定位系統(tǒng)(PPS)和Lismar DATAMES配合使用。Lismar DATAMES計算機是ET測試儀的一個組成部分,顯示了兩種主要類型的缺陷,裂紋(裂紋)和硬度/結構變化(夾/挫傷)。如果檢測到這些缺陷,操作人員可以進行必要的校正研磨,以便在軋輥返回磨機之前去除缺陷。DATAMES系統(tǒng)還可以存儲磨削過程中所使用的砂輪信息,硬度和粗糙度測量,操作員注釋和操作員希望存儲的其他信息。
Lismar開發(fā)了基于超聲波技術(UT)的自動卷筒檢測系統(tǒng)。UT測試儀是一種檢測卷中的地下缺陷的系統(tǒng)。Lismar UT測試儀與探頭定位系統(tǒng)(PPS)和Lismar DATAMES配合使用。為了測試耦合流體,通常需要研磨冷卻液。Lismar DATAMES計算機是UT測試儀的一個組成部分,顯示了卷內的內部裂紋,機械和制造缺陷,夾雜物和脫粘(在鑄輥的情況下)。如果檢測到UT地下缺陷,Lismar建議將其放在一邊進行進一步分析。UT測試儀可用于鑄造和鍛造輥。許多UT測試儀用于卷制造廠。
Lismar控制板 PGC 9300專門設計用于在現(xiàn)有的磨床上進行改裝,也可以安裝在新的磨床上。它是一個模塊化系統(tǒng),能夠控制研磨機可以研磨的任何輪廓,僅受研磨機的機械限制。它能夠控制U軸。
Lismar控制板 LGC30xx專門設計用于在現(xiàn)有磨床上進行改裝,也可安裝在新的磨床上。它是一個模塊化系統(tǒng),能夠控制伺服軸的磨削過程。它能夠控制X軸,U軸和Z軸。
Lismar控制板 LGC60xx專門設計用于在現(xiàn)有磨床上進行改裝,也可安裝在新的磨床上。它是一個模塊化系統(tǒng),能夠控制從砂輪簡單進給到復雜磨削循環(huán)的磨削過程。它能夠控制C,C1-,X,U和Z軸以及Calliper和LISMAR Roll檢測系統(tǒng)。
Lismar主要產品:Lismar渦流探傷儀、Lismar渦流探頭、Lismar渦流探傷直流電源、Lismar輥檢測器、Lismar傳感器、Lismar控制板
Lismar渦流探頭 60.1073.0
Lismar渦流M-ATS探頭 60.1001.1
Lismar渦流探頭間隙距離傳感器 60.1074.0
Lismar渦流探傷背板 73.3001.7
Lismar渦流探頭驅動電機 80.3206.0
Lismar渦流探傷直流電源 80.6204.0
Lismar渦流探傷直流電源 80.6204.1
Lismar渦流探傷PC濾波板 P9919A 51.9919.1
Lismar渦流探傷增強型A/D信號轉換卡 PCL818HD 52.0818.1
Lismar渦流探頭控制板 P0003 order:273214 article:51.0003.0
Lismar渦流探頭控制板 P9915A order:273214 article:51.9915.3
荷蘭Lismar渦流探傷儀Lismar-
Lismar渦流超聲探傷儀在線檢測系統(tǒng)-上海如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Lismar渦流超聲探傷儀在線檢測系統(tǒng)-上海如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Lismar渦流超聲探傷儀在線檢測系統(tǒng)-上海如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免責聲明
- 凡本網(wǎng)注明“來源:化工儀器網(wǎng)”的所有作品,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(wǎng)絡有限公司-化工儀器網(wǎng)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,未經(jīng)本網(wǎng)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(jīng)本網(wǎng)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化工儀器網(wǎng)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(wǎng)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- 本網(wǎng)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(非化工儀器網(wǎng))的作品,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(wǎng)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。其他媒體、網(wǎng)站或個人從本網(wǎng)轉載時,必須保留本網(wǎng)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
- 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等問題,請在作品發(fā)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(wǎng)聯(lián)系,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