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 液體廢棄物分為有機和無機液體廢棄物兩種,對于有毒、有害廢液,不得隨意排放,應該分類收集,定點存放,各實驗平臺必須設置帶有分類標簽的廢液桶。
1.2 學校資產(chǎn)管理處負責提供廢液桶,廢液桶裝滿后,應該轉移至學校統(tǒng)一安排的存放地點,專人負責安全保管,廢液收集桶的存放地點必須張貼危險警告牌及告示。
1.3 實驗室廢液的處理與存放
盡量回收有機溶劑,在對實驗方法和實驗結果沒有影響的情況下,反復回收利用。
不得把無法回收的有機廢液直接倒入下水道進行排放,須按照“碳氫化合物”“鹵代烴”等進行分類,分別存放于學校提供的有標簽指示的專門廢液桶,廢液桶裝滿后,由專門人員將其轉移存放于廢棄物存放房間,等待學校統(tǒng)一組織進行處理。
含有重金屬的廢液,不論濃度高低,必須全部回收,不得直接通過下水道進行排放,應按照標簽指示倒入學校提供的有標簽指示的專門廢液桶,廢液桶裝滿后,由專門人員將其轉移存放于廢棄物存放房間,等待學校統(tǒng)一組織進行處理。
酸、堿性以及氧化、還原性廢液必須調至中性后,再傾倒入對應的廢液桶。
可溶于水的有機試劑,比如甲醇、乙醇及醋酸之類的溶劑,能被細菌分解,所以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,經(jīng)用大量水系時候,即可排放。
傾倒廢液時,必須使用漏斗,并盡量避免灑到桶外,如不慎灑到桶外,應及時清理干凈。
每次倒入廢液后必須立即蓋緊桶蓋。
過期的廢試劑必須由原試劑瓶包裝,需定期報國有資產(chǎn)與設備管理處回收,不得倒入廢液桶內。
1.4 學校定期通知經(jīng)環(huán)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、持有危險廢液經(jīng)營許可證的單位到科研中心收集有毒 、有害廢棄物。本中心需按照規(guī)定填寫好由該單位提供的“廢棄物記錄、轉移聯(lián)單。
1.5 若因不按操作規(guī)程而導致環(huán)境污染和損害人體健康責任事故,按學校及國家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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