纖維增強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氧指數(shù)法
試驗步驟燃燒筒注:仲裁試驗時,須以未混有空氣的丙烷作為點燃氣體。狀態(tài)調節(jié)與試驗環(huán)境
精度0.01mm。
合適的氣體流量計,控制混合氣體中氧氣濃度的體積含量,精度在±0.5%,調節(jié)混合氣體濃度的體積含量,精度在.1%。
將試樣夾在夾具上,垂直地安裝在燃燒筒的中心位置上,保證試樣頂端低于燃燒筒頂端至少100mm,試樣暴露部分處應高于燃燒筒底部至少100mm。
根據(jù)經(jīng)驗或試樣在空氣中點燃的情況,估計開始試驗時氧濃度。如在空氣中迅速燃燒,則開始試驗時的氧濃度為18%左右;在空氣中緩慢燃燒或時斷時續(xù),則為21%左右;在空氣中離開點火源即滅,則至少為25%以上。
氧指數(shù)測定儀示意圖如圖1所示。調節(jié)氣體控制裝置
測量試樣尺寸,厚度準確至0.01mm。試樣數(shù)量精度0.1s。
用7.3中確定的氧濃度,以(40±2)mm/s的速度,洗滌燃燒筒至少30s。試樣測量
最小內徑75mm、高450mm、頂部限流蓋出口的內徑為40mm的耐熱玻璃管。垂直固定在可通過氧、氮混合氣流的基座上。底部用直徑為(3~5)mm 的玻璃珠充填,填充高度為(80~100)mm。在玻璃珠上方放置一個金屬網(wǎng),以防下落的燃燒碎片阻塞氣體入口和配氣通路。
試驗前,應轉動閥門,檢查連接處是否漏氣。
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氧指數(shù)測定儀尺寸外觀要求燃燒行為觀察和記錄試樣制備試樣外觀應符合GB/T1446的有關規(guī)定。試驗裝置
能排隊燃燒產(chǎn)生的煙塵和灰粒,但不應影響燃燒筒中氣體的流速和溫度。
在規(guī)定的試驗條件下,在氮氣和氧氣混合氣體中(23±2)℃時,剛好維持材料燃燒的最小氧濃度,它以體積分數(shù)表示。
由一根金屬管制成,為內徑(2±1)mm的噴嘴,火焰長度可以隨意控制,并能進入燃燒筒上方點燃試樣,當噴嘴垂直向下時,火焰的長度為(16±4)mm。熱源為丙烷,或丁烷、石油液化氣、煤氣、天然氣等。
氣源開始試驗時氧濃度的確定
原理游標卡尺每組試樣不少于5根排煙系統(tǒng)其他
能固定在燃燒筒軸中心位置上,并能垂直夾住試樣的構件。試樣夾及其支撐物的輪廓應光滑,使引入氣體的喘流最小化。
將試樣垂直固定在燃燒筒中,使氧、氮混合氣流由下向上流過,點燃試樣頂端,同時記時和觀察試樣燃燒長度,與所規(guī)定的判據(jù)相比較。在不同的氧濃度中試驗一組試樣,測定試樣剛好維持平穩(wěn)燃燒時的氧濃度,用混合氣中氧含量的體積分數(shù)表示。
使火焰的可見部分接觸試樣頂端并覆蓋整個頂表面,勿使火焰碰到試樣的棱邊和側表面。在確認試樣頂端全部著火后,立即移動點火器,開始記時。
試樣氧指數(shù) oxygen index
設備檢查試樣長度為(70~150)mm,寬度為(6.5±0.5)mm,厚度為(3±0.25)mm其他厚度的試樣也可進行試驗,但試驗結果只能在同樣厚度下比較。
狀態(tài)調節(jié)和試驗環(huán)境按GB/T1446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 安裝試樣
按GB/T1446試樣制備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流量測量和控制系統(tǒng) 點燃試樣
點火器點燃試樣時,火焰作用時間最長為30s,若在30s內不能點燃,則應增大氧濃度,繼續(xù)點燃,直至30s內點燃為止。
用GB/T3863中所規(guī)定的氧和GB/T3864中所規(guī)定的氮及所需的氧、氮氣鋼瓶和調節(jié)裝置。氣體使用的壓力不低于1MPa。
秒表試樣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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